贵阳合同律师
法律热线:
文章详细

男白领租“好赌”女友回家被父母嫌弃

发布时间:2014年6月25日 贵阳合同律师  
大连一家公司的白领张华为了应付父母,春节期间在网上租了个女友回老家过年,没想到“女友”打麻将上瘾,还抽烟。两人因此在支付报酬上产生了分歧……


  张华在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一大厦工作,一直没找到女朋友,可是在老家庄河的父母急了,春节前给他下了死令,一定要带个女朋友回家过年。

  张华想到了上网租女友。他到某网站发贴:“寻临时女友回家过年,每天500元。 ”当天,就有一女网友通过QQ联系上张华。张华和她在网上聊得挺投缘。该女网友介绍,她叫王丽,老家在外地。

  当晚,二人见面签订了一份协议,约定王小姐充当其临时女友,在老人面前,“女方应尽儿媳妇应有的孝顺和礼节”;男方每天支付女方500元,共6天,另外男方负责女方吃住,女方所收彩礼钱全部归男方所有,男方对女方不得有任何非礼之处等内容。后张华支付了3000元。

  张华领着临时女友回家后,老人笑的嘴都合不上了。初一,正好邻居家打麻将三缺一,王丽就补了个缺,没想到,王丽一上麻将桌就下不来了,打上了瘾,张华委婉地劝了王小姐几回,可王丽怎么也不听。张华还发现王丽吸烟,在麻将桌上一天一包还不够,这让张先生的父母看不上眼。

  为了不让父母生气着急,张华以公司有事为名,提前3天领着王小姐回到了大连。回来后,因王丽在张家只待了三天,张华让王小姐返还其1500元钱,而王丽却认为是张先生先提出回大连的,所以一分钱都不能返还。而王华却认为责任在王小姐,又是打麻将又是抽烟,根本达不到协议中“女方应尽儿媳妇应有的孝顺和礼节”的要求。

  近日,张华此事咨询了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闫建业律师,想寻求法律帮助。闫建业律师认为,尽管双方达成了一个“租女友”的协议,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却不符《合同法》。同时,这种行为在其他民事法律中也找不到可以直接适用的规范。“租女友”的行为,明显将男女恋爱中的身份关系与交易关系结合起来,而我国的立法精神一贯主张身份关系不具有交易性,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道德的规定,这种“租女友”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,女方得到的租金应当依据民法中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返还给男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