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合同律师
法律热线:
文章详细

没有书面证据能否要回借款

发布时间:2017年3月22日 贵阳合同律师  

网友给本网发来信函说:3年前,我的一位同学向我借2000元,我就将此款打到了他的银行卡账号上。但这个卡号我没有保存,也没有任何书面凭据证明我们的债务人下落不明的,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。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限届满,债务人仍不应诉,借贷关系明确的,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;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,裁定中止诉讼。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,下落不明,借贷关系明确的,可以缺席判决;事实难以查清的,裁定中止诉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