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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融资租赁

发布时间:2017年8月10日 贵阳合同律师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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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,不在于缺乏优惠政策和监管薄弱或过度监管,而是没有准确地为融资租赁业务定位
  今年3月1日,修订后的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。相较央行颁布的原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,中国银监会主导的修改稿最大的突破,是允许银行入主金融租赁公司。修订稿出台后,得到银行业界的积极响应,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试点。
  商业银行的进入,势必对实力孱弱的融资租赁业注入新鲜血液。不过,回顾这个行业在中国20多年的发展历程,亦有不少经验教训值得总结反思。
  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的融资租赁业,已经历两起两落。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,中国金融租赁业在1999年遭遇了行业的第一次危机,融资租赁因银行债务问题进入萧条时期,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分业经营、分业监管,银行遂被迫退出金融租赁公司。其基本原因均是因为租赁公司并没有真正专注于租赁业务本身,不是被金融牌照诱惑,就是多元化经营涉险,乱投资、炒股票、炒房地产和高息揽存等违规业务,甚至变相吸收公众存款。
  2000年7月,央行颁布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,希望能引进新鲜血液重组金融租赁公司,金融租赁业开始向民营资本开放。2001年以来,三九、德隆、明天、托普等当时显赫一时的资本玩主民营企业纷纷入主金融租赁公司。然而事实证明,民营企业入主金融租赁公司,更多是看重其金融牌照,并无心真正经营租赁业务,往往拿股东资产做回租或者通过给股东贷款提供担保方式圈钱。德隆崩盘之后,三九、托普、明天也相继退出金融租赁业。原本期待脱胎换骨的金融租赁业陷入第二次危机。
  眼下,中国的融资租赁业有望借“银行号租赁”的驶入,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。鉴往事之失,借他山之石,正是整装重发前的必要准备工作。
  ——编者
  自1981年中国第一家租赁公司成立至今,20多年过去了,中国的租赁行业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局面。
 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,租赁占有重要地位,是设备投资的重要手段。市场调查结果显示,对发达国家中小企业来说,融资租赁已超过银行贷款成为融资方式的首选。但在中国,人们对租赁的认知程度较低,缺乏“租赁意识”,传统的“占有设备”观念还根深蒂固。从市场参与主体及市场环境来看,中国融资租赁业都处在很初级阶段。
  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,不在于缺乏优惠政策和监管薄弱或过度监管,而是没有准确地为融资租赁业务定位——没有将融资租赁业务定在银行信贷的一种补充手段上、定在为企业(特别是中小企业)解决融资困难上。
  中国:停滞不前
  目前,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包括有金融租赁公司(银监会监管),外商独资、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(商务部监管),一般性租赁公司(按《公司法》在工商局注册)等。信托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也允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,但规模很小。2004年,商务部与国税总局联合发文,批准一般性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。
  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管法规,在2000年以前,金融租赁公司专业人才缺乏,市场拓展能力差,基本上还是“伪装”的信贷业务,并形成了与银行拼信贷、拼资金成本的局面。各家公司经营惨淡,损失严重。2000年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颁布,金融租赁公司增资扩股,实力普遍增强。但由于控股股东恶意经营,通过租赁公司大量为关联企业融资,造成这些公司整体形势严峻,个别公司处在重组或停业整顿状态。